看那個嘎嘎的新聞大叔有點不解 啊他親那女的,還掀那女的衣服。 然後那女的受訪說:互有好感,他應該是動作太大不小心掀到 所以大家一直撻伐是??是一個人家呷米粉,大家話燒的概念嗎? 要真的在路上親互有好感的女生,然後手身進去摸摸就要從樂團退團 那我看台灣有一半的男人都要從人生退駕了。 至於大叔我,應該是8歲那年就要退場了! Tags: 3 comments 170 likes 4 shares Share this: 拎杯是大叔啦!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做了10幾年廣告。趁著女兒出生,現在專職偷懶在家陪印傭跟玩女兒。沒事就遛狗衝浪做木工。 109686 followers 104100 likes View all posts